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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调解节目,打着道德的旗号,要求子女或配偶赡养抛家弃子一二十年的老人,你是怎么看的?
我看过一个,大概就是这样,在上世纪七十年代,有一个男的,和老婆离婚后一个人远走他乡再无音信,他的前妻一个人带着两个六七岁的儿子生活。几十年后老了,回来了,在他有钱的时候,他在他们县城自己租房子住,和家里没有联系,后来钱花完了,还脑出血住院了是两个儿子和儿媳给花钱照顾出院了,老头也没钱了,人也老了,两孩子就给盖了房子搬回了村里住,还要求两孩子一年给一个给五千,这还不说他自己把钱花没了还说两孩子不管他他要断绝父子关系,啊说自己人,村里人都看不过了,不过调解员是让两孩子继续给钱,继续照顾,两孩子现在都是孙子都有的年纪了说说,有理没?
有些调解员站着说话不腰疼,一点分清是非黑白的能力都没有,一味地帮求助人说话。我记得有个印象深刻的节目,男方骗女方说爸爸在工商局上班,妈妈在邮政上班,他是医院医生。结果爸爸在工商局打扫卫生,妈妈邮政打扫卫生,他自己在医院做保安。调解员居然说女方家有错,错在没有调查清楚。男方家这么大的错骗婚她一句带过,还说这个男孩子挺好的值得托付让女方跟他回家。看的我那个气。
他们宣扬的根本不是道德约束,而是纯粹的道德***。
在抛家弃子的一二十年中,是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,还是对配偶尽到了扶持的本分。老了病了丧失自理能力了,开始用所谓的道德***子女和配偶,说到底还不是自私又自利。
这种行为正常情况下为人唾弃的行为,竟然能被某些电视台堂而皇之地搬到屏幕上
那么问题来了,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,还是人性的扭曲╰( ̄▽ ̄)╮
是的,现在农村一些人普遍存在自以为是,认为自己高人一等。到处管别人的闲事。我的一个朋友。她老公自私自利,从不顾家。除了赌嫖,什么都懒得干。她婆婆小姑子又是个好事的主。总是欺负打压她,她生下儿子就出去赚钱养家。起早贪黑,还是被她小姑子老公婆婆欺负打压。我那个朋友是外省的人。儿子在慢慢会开始说话,走路的时候,小姑子和婆婆就给小孩子乱教,歧视他的母亲。儿子被教坏了。朋友寒心了,疯狂了得了精神分裂。花了6,7年的时间才走出来。那时候的邻居没有一个出来放屁的。朋友受了20年的折磨。坚决的跟她老公离婚了,儿子也让她寒心。朋友是净身出户。她老公耍无赖要了5万块钱的补偿款,朋友为了摆脱他在外面借了5万块给他。现在她前夫周围都在造别墅。她前夫也想做别墅了,要我那个朋友拿一半的钱给他。婚都离了,***的向我朋友要钱。朋友前夫的邻居几个女的跑去找我那个朋友帮他要钱。还理直其状,儿子你有一半,你必须拿钱造别墅。奇葩,脑残无知的几个女人,换作是她们自己,不知是多么泼辣恶妇了。
我一直觉得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实在至理名言,但凡欲以道德教化他人,不妨先想一想,自己所说的自己能不能做到?有些调解节目就是和稀泥,有个别人模狗样的嘉宾说的话根本狗屁不通,还有的三观超邪恶。有个节目,男孩受骗喜当爹,一位女嘉宾还振振有辞地夸孩他娘有责任心、是位好母亲。惹得若干网友叫骂,并认定此嘉宾必是同款母亲。还有某次周立波气汹汹批评一位坚持不认生母的被遗弃女孩,对女孩没有丝毫感同身受,特别反感他。鲁迅先生告诫,不要迷信名人,名人只在他出名的那个领域是权威,名人所言并非都是名言。嘉宾原本也是鱼龙混杂,多有滥竽充数者,不必迷信他们,凭他如何道德说教,遵从自己内心,决不接受***。
抛夫别子经年,年老色衰归来,夫、子如何对待这位将最好的年华奉献给别人的妻子、母亲?
依据法律。《婚姻法》规定,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。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,对重婚的,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扶持是相互的,是夫妻双向的,妻子年轻貌美时,遗弃夫、子寻快乐,与别人双飞双栖,今日有何理由、有何颜面要求夫、子收留,乃至扶养、赡养?家人不告她重婚罪、遗弃罪已属宽,给她养老?请调解嘉宾解读下相关法律,其言之切切是否有法律依据?
作为子女是否应赡养其母,要看母亲当初有没有履行抚养、教育义务?母亲离家时子女有多大?因为赡养义务的产生正是基于被赡养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、教育。所以只要母亲曾经抚养过、有所付出,子女还是要适当赡养,如果感情上不愿伺候,可以折算金钱。
道德不是想绑就绑的。所谓的嘉宾们在撇开法律,圣女般地滥用道德说教时,也请扪心自问一下,“如果我就是那个被遗弃的孩子,我是那个被人像弊屣一样抛弃的丈夫,我能接受这位暮年归来者吗?”这就是圣人所说的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不要自己睚眦必报,却慷慨劝人不念旧恶。倘若如此,则皆小人伪君子之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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